刊名 | 《教育学》 | ||||
作者 | 李聪 (河南澜清律师事务所 河南郑州 450000) | 英文名 | 年,卷(期) | 2025年,第2期 | |
主办单位 | 华文科学出版社 | 刊号 | ISSN:3079-9252(原2717-5472) | DOI |
以物抵债是债权实现的主要形式,其在司法实践中大量运用,司法实践中,2024 年全国法院审结执行案件 911.82 万件,执行金额超过 2 万亿元。以物抵债对执行僵局的突破具有显著作用,但目前还存在如法律性质认定不清楚、裁判标准 存在差别等等问题,例如 2023 年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第 27、28 条就明确区分期前期后之协议效力,但是实际操作当中 仍存在“新债清偿”与“债务更新”的裁判矛盾,因此本文结合 2024-2025 年的以物抵债相关判例,从法律性质方面、司法 分歧方面、实务操作方面三方面展开讨论,给律师实务提供一个全面指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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